北京移民定居公证
1业务简介
当您迁往其他国家(或地区)长期居住或永久居住,甚至加入所迁往的国家(或地区)的国籍时,该目标国家(或地区)会根据其接受境外人员移民、定居的相关规定及您个人的具体情况要求您提供各项公证。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公证书的制作、证明方式、所附译文的语种、认证要求等有不同要求。因此,建议您首先明确移民或定居的目的地——哪个国家或地区,并根据对方的要求确定所需申办的公证。
2一般涉及的公证事项
①出生、《出生医学证明》或原出生医院补发的出生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②无犯罪记录证明;
③居民户口簿;
④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声明书);
⑤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位)、成绩单;
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证明、驾驶证);
⑦工作经历;
⑧个人收入宣誓;
⑨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3其他提醒(诸如已知国家的要求等)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移民申请中可能要求办理的:
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声明书)、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位)、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证明、驾驶证)、工作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收入证明、推荐信、完税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