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公证的范围与继承公证的区别
是不是每家每户都可以分家析产公证?分家析产公证的前提是存在家庭财产的共有。家庭财产是否存在共有关系,取决于两个条件:
1、是有无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共有财产的范围只应包括家庭共同经营的各项财产,以及共同经营收入中用于扩大家庭生产经营规模的财产,用于家庭集体消费的财产和作为家庭共同积累和储蓄的财产。除这些财产外,其他财产不构成家庭共同财产。
2、是家庭自身的结构。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即使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只有夫妻共有,没有家庭共有;只有在三世或三世以上同堂的有家庭中,或夫妻与成年子女生活一起,并且家庭成员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才出现家庭共同财产。
分家析产与继承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两个基本的法律问题,人们也容易将两者混淆在一起。本文将分家析产与继承的概念及应注意的问题作一些简单的介绍。
一、分家析产公证与继承公证的概念及区别
所谓分家析产是指家庭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通俗地说,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将家庭共同所有的给家庭成员个人的行为。析产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不和睦,也可能是由于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还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的死亡,尤其是家长的死亡引起的。
所谓继承是指继承人按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继承由享有的各个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进行,或者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唯一的原因,没有被继承人的死亡,就不会产生继承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不能实施继承。被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它仅限于被继承人的个体财产。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分家析产与继承都是一种处分财产的行为,但分家析产是对共有财产的分割,继承只涉及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分家析产不一定以家庭成员的死亡为前提,继承则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前提。另外,继承往往要以析产为前提。
二、分家析产公证与继承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分家析产公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2、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3、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4、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尽可能地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以防止分家后因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5、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分析,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涉及共有财产的,应当先析产再继承。如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等。
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较多的人的份额。
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8、不动产的继承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强调下:分家析产公证,指的是家庭成员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各自独立生活的行为。分家,就是把一个较大的家庭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析产,又称财产分析,就是将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分家析产纠纷,就是因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产生的法律纠纷。家庭成员之间也可以协商达成协议并且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担心其书写的协议效力问题,可直接聘请律师代为书写专业的分家析产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