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授权委托公证 (个人无抵押房产)
课程详情
- 学习目标让委托卖房更简单
- 公告各公证处要求细节会略有不一样,具体公证办理过程以公证处员要求为准。
1简介
委托卖房公证即公证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授权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当您因为事务繁忙无法前往相关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时,有关单位(例如国土与资源管理局,民政局,银行等)会要求您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以将您需要办理的事项委托给其他人代为办理。因此,需要提醒您在办理委托公证前和有关部门明确需要委托的事项、选择好您的受托人。涉及到房产处分委托的,房产属夫妻共有的,夫妻二人同为委托人。涉及人身、身份关系的事务(如:结婚登记)不能委托。
2所需材料
一、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
二、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例如办理委托卖房、贷款等事宜,需提供产权证(或《商品房买
卖合同》);
四、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例如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
五、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
委托人需要本人到场;公证处只对您的委托行为作出证明,而委托的后果由您本人承担。因此,建议您慎重做出。
4可受理的公证处
行为地。
委 托 书
委托人: ,男,19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女,19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女, 19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及事项: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名下的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房产现欲出售,因委托人事务繁忙,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任一人均可)作为代理人全权办理如下事项:
1. 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代办网签手续及注销网签手续;
2. 到相关房管局查阅该房地产档案,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网申占用、异议登记等信息;
3. 到相关房管局代为调取原购房合同、原契税票等相关资料;
4. 待上述房产符合出售条件后,有权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立契过户、权属登记相关一切手续;
5. 待上述房产符合出售条件后,有权代为办理上述房地产的产权过户、税务登记等一切手续;
6. 代为缴纳转让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7. 转让房地产过程中,有权代为接受房屋管理部门的询问并签署文件;
8. 如买方需要办理贷款,则有权协助买方办理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代委托人签订《首付款收据》、《房价款收据》、《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办理商业贷款的声明》、《确认书》、《证明书》、《划款协议》、《房屋未出租证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9. 代为办理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手续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
10. 代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监管资金解冻手续;
11. 代为办理房地产交易资金从解冻账户中的转出并签署相关文件;
12. 代为办理商业贷款手续等事宜;
13. 代为办理物业交割手续、有线电视过户手续、电、燃气、水卡过户手续等相关事宜;
14. 代为办理转让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其他事项并签署与转让上述房地产有关的文件。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两个月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