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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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目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 公告各公证处要求细节会略有不一样,具体公证办理过程以公证处员要求为准。

公证事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申请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离婚财产约定协议书;

(4)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条件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向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注意事项:

(1)此公证需协议双方共同申请并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申办。

(2)请申请人自行携带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以备参考,如:居住证、驾照、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3)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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