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证

赠与公证书 ( 房产、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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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目标房产财产: 赠与公证书  
  • 公告各公证处要求细节会略有不一样,具体公证办理过程以公证处员要求为准。


需要提交材料:

赠与公证书 ( 房产、财产 )

1、赠与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赠与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未婚,提供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③离婚后未再婚,提供离婚证明、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自离婚之日至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④丧偶后未再婚,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自配偶死亡之日至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是为了证明赠与人处分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是否有权独立处分该财产。赠与人要如实按公证员要求提供。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也要到场协助办理公证。

4、赠与财产凭证原件。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提示:如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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