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什么是认证?是否所有的涉外公证都需要办理认证?

认证与公证不同。 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出具文件上的签字或者印章属实。若需要办理认证,请在办理公证时向公证员说明,我处会提供将公证书密封并向上海市外事办公室开具介绍信的服务。各国是否认证并非一概而论,请向办理签证机关、当地移民局或中介确认。

本人现在有成绩单、在读证明等需要公证,还要英文翻译,请问需要携带什么材料才能办理?

办理上述公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及所需办理公证的材料原件,另外若大学所在地或户籍均不在北京,还需提供本人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若需翻译,在办理时向公证员说明,我处可代为提供翻译服务。另外,若成绩单中课程名称的译文有固定搭配的,请提供翻译件供我们参考。

父亲年纪大了,想要死后把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请问是否需要公证?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五种有效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遗嘱,但在立遗嘱时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受益人是否可以直接凭公证遗嘱进行房产过户?

请注意,遗嘱是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即死后生效。且即使立遗嘱人过世,房产也无法立即办理变更登记,还需通过法院或公证处确认该遗嘱的效力、办理继承手续。若想在生前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他人,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的形式,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政策,例如是否限购及税收问题请先至各区房产登记中心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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